2015年10月11日上午9點,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副主任、我校MPA兼職導師張良馴研究員應我校MPA中心邀請作了題為《領導幹部的法治思維》的學術講座。講座由MPA中心主任孫雍君副教授主持,文9455澳门新葡萄馬勝強博士、楊志雲博士以及MPA2014、2015級學員、行政管理專業碩士研究生50餘人聆聽了此次講座。

講座的第一部分,張良馴研究員介紹了領導幹部法治思維的提出背景,他首先回顧了“依法治國”的發展曆程,1997年,黨的十五大上,“依法治國,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”成為治國方略;2002年,黨的十六大,提出“黨的領導、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”;2007年,黨的十七大提出,“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,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”;2012年,黨的十八大,提出“全面推進依法治國,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”。2014年,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《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》明确指出:“提高黨員幹部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能力。黨員幹部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組織者、推動者、實踐者,要自覺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、推動發展、化解矛盾、維護穩定能力。”其次,張良馴研究員引用2015年2月2日習近平總書記的講話,“全面依法治國,必須抓住領導幹部這個‘關鍵少數’”,“少數領導幹部不尊崇憲法、不敬畏法律、不信仰法治,崇拜權力、崇拜金錢、崇拜關系”,指出當下部分領導幹部的法治思維不強,并通過生動的案例進行了闡釋。
講座的第二部分,張良馴研究員詳細論述了領導幹部法治思維的基本内涵。他首先指出,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。法治是将國家、政府與政治領袖都置于法律的規範之下,将這個原則作為政治體制的基礎。法治是現代制度文明的核心,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标志,是迄今為止人類能夠認識到的最佳治國理政方式。其次,他詳細解釋了領導幹部法治思維的概念内涵,即領導幹部遵循法治理念,運用法律規範、法律原則、法律精神和法律邏輯,對事物進行分析、綜合、判斷、推理,并形成結論、決定的思想認識活動和過程;是領導幹部按照法治的觀念和邏輯,觀察、分析和解決問題,把法律規定、法律知識、法治理念付諸實施。崇尚法治、尊重法律,自覺将法律付諸實踐,善于運用法律手段解決問題的思維結構。張研究員通過2000年美國大選等案例,向在座的師生進一步剖析了此概念的深刻内涵。
講座的第三部分,張良馴研究員介紹了領導幹部法治思維的具體形式。具體包括四個方面:第一,尊重規則的思維,是以既定的法律規則為依據,運用法律規則中的法律術語進行觀察、思考和判斷。法治思維具體體現為規則意識。第二,權利本位的思維,是指在法律中把權利作為根本和主導,而把義務作為從屬和次要,法治的發展過程是為适應公民權利的保障需要而産生、擴展和演變的過程。法治思維要求領導幹部在謀劃工作、思考問題、分析問題、作出決策時,以保障群衆根本利益為出發點和落腳點。第三,權力控制的思維,是對公共權力進行限制、管控和監督。法治的根本是解決權利與權力的關系問題,制約權力、保障權利是法治的主線。第四,程序公正的思維,程序公正的思維是公權力部門嚴格按既定的工作程序辦事。不僅要考慮實體上是非對錯,更要确定一套開放、公平、透明的程序規則。張研究員通過“挪威小學的交通規則教育”、“安利公司在華銷售策略”、“孔子弟子子路行善”等古今中外的案例對法治思維具體形式進行了多元而生動的解釋,引發了在座師生的共鳴。
張良馴研究員的講座既包含深刻的學理内容,又具有豐富的現實案例,赢得了在座師生的熱烈掌聲。講座最後,MPA學員就結果正義與程序正義、權力與法治的内在關系等問題向張研究員進行了提問,張良馴研究員通過理論結合實際做了詳盡的回答。最後,MPA中心主任孫雍君副教授作了總結發言,對張良馴研究員的精彩講座表示了感謝。
附錄:張良馴研究員簡介
張良馴,博士,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副主任,9455澳门新葡萄MPA兼職導師。曾任團中央青工部副部長,長期在團中央系統從事青少年工作理論研究,主要研究領域為青少年公共政策和青少年社會教育,曾主持國務院參事室、共青團中央多個重點科研課題。代表性著作是:《青少年宮公益性研究》(專著),《當代青少年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教育研究》(合著),《中國青年政策的創新發展》(主編),在《中國教育學刊》、《中國青年研究》、《中國青年政治學院學報》等發表學術論文20多篇。